按照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下岗失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兴人社发[2022]16号)文件要求,经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初审,2023年度第二批有122名下岗失业就业困难人员符合社保补贴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人员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向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8日
监督举报电话:0797-5324868 5307003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信息来源: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信息制作:黄弋娟
审核校准:赖厚珍
责任编辑:刘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