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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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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县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县有关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按照县政府的授权,组织实施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进行指导;按照政府授权,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储备日常管理,对烟花爆竹、报废汽车拆解、废旧家电拆解等经营管理进行指导;支持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三)向县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我县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壮大基层组织实力,发挥群体联合优势;指导县社直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建设一支多种成份并存的高素质的营销队伍,开展为农系列化服务,组织、协调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五)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放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县社党组、理事会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县社领导有关活动,机关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公务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社重要会议决定的督促、跟踪、协调,县社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印章管理、史志年鉴编纂工作以及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县社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与经营,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县社机关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组织人事和教育培训。负责供销系统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及政策性安置等工作;负责县社机关门户网站管理及信息平台建设,维护网络安全;承办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侯克锋,联系电话:0797-5322376

(二)合作指导股。

负责县社改革发展总体规划,承担系统综合改革具体指导工作;开展成员社综合业绩考核、联合社的职能转变、成员社对联合社的评价工作;指导全县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进联合社创新、农民合作社发展以及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系统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惠农服务中心、发展农村电商、合作金融等农村新兴服务业,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平台;负责重要商品经营业务政策协调,指导系统农副产品、化肥、农药、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县社本级行业协会管理,指导行业体系建设;指导系统科技管理和服务,推动国家重点科技计划、技术引进、推广应用、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业务技术教育培训,推动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负责系统统计报表编报和统计分析工作;承办县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梅永兴,联系电话:0797-5322376

(三)财务会计股。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财政、税务、信贷的政策、法规、制度,拟定县社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管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社有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县社本级财务管理,对社属企业单位、社团工作进行财务管理和指导;负责县社本级部门预算决算工作;承办县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罗晓明,联系电话:0797-5322376

(四)经济发展股。

负责指导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上下贯通的经营服务体系;负责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参与社属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项目投资决策的咨询论证;指导系统贯彻落实有关农村现代流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任务,推动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推动系统产业发展,推动系统产业整合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履行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职责,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社有资产,资产保值增值、社属企业资产维修工作,拟定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盈余分配制度;负责指导系统资产开发、参与城镇化建设、冷链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及再生资源等工作;负责指导系统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基建和社办工业的相关工作;承办县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继明,联系电话:0797-5322376

(五)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承办县社监事会具体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各级监事会组织建设;负责监事会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等工作;负责会同县社有关科室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情况;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审计政策、法规、制度,制定适应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和管理要求的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县社机关、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督办审计结果的落实;负责对直属单位和主管社团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导社有企业、主管社团和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县社党组、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何平生,联系电话:0797-5322376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监事会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5名。

    办公地点:兴国县潋江镇红军路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0797-5322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