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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外(需要市级以上平衡资金和土地)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核转报

访问量:

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

自然人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实施机构名称

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责任处(科)室

投资股

行使类型

上级委托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兴国县发改委

窗口地址

兴国县客家路8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号码

07975322073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水利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4.不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5.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予批准的条件】:1.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 2.不能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办结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兴国县发改委 办理岗位:兴国县发改委 联系电话:0797-5322073 岗位职责:办结

申请

接收申请的机构:兴国县发改委 接收地址:兴国县客家路8

受理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兴国县发改委 办理岗位:兴国县发改委 联系电话:0797-5322073 岗位职责:受理

审查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兴国县发改委 办理岗位:兴国县发改委 联系电话:0797-5322073 岗位职责:审查

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制证发证

实人认证

无需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向兴国县发改委(电话:07975322073)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

出具项目核准报告或不予出具项目核准报告。

送达方式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地址:江西省兴国县客家路8号兴国县发改委。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窗口次数

无需到窗口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项目申请报告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