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兴国分局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兴国分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兴国分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兴国分局作为县承办医疗保险工作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我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实施办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四)贯彻执行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六)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5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定点管理与稽核执法股、基金运行股、经办服务股。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29人,其中在职人员 24 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5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830.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09.05 万元,较2021年增加36.35 万元,增长50 %;本年收入合计 721.25 万元,较2021年增加114.2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09.82 万元,占 98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11.43万元,占 2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83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764.26万元,较2021年增加193.5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智慧医保“村村通”设备购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66.04 万元,较2021年减少43.01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实有资金结余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480.03 万元,占 63 %;项目支出284.23万元,占 37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6.75万元,决算数为70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决算数为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6.51万元,决算数为 6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2022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5万元,决算数为 1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5.5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74.61万元,较2021年增加32.9 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奖金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77万元,较2021年减少62.81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万元,较2021年减少 87.15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奖励金支出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9.78万元,增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支出减少。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 2.28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9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12 万元,决算数为 2.2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9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合理规范公务接待开支。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24 批,累计接待21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本单位接待均为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59万元,降低6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差旅费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6.7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6.7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6.71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04.6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72%。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7.5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56 万元,执行数为204.6万元,完成预算的 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升了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加强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有效提升了综合监管、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