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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兴国分局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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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兴国分局紧紧围绕2021年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和完善医保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加强基金监管,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医保制度改革。现将2021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各项基金运行平稳有序

1.参保情况:截止到目前,全县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6.4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3.91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72.55万人)生育保险2.46万人

2.基金收支情况:202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收入21359.58万元,支出16194.1万元(疫苗费用594.94万元),累计结余27895.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64068.06万元,支出80748.37万元(疫苗费用12207.51万元),累计结余26458.06万元。

(二)医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2021年,在市级统筹改革试点下,全市实现了医疗保障系统市县两级垂直管理和医保基金统收统支,全面消除了“同城异地”壁垒,为全面推进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形成体制优势,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基金监管机制改革。构建起以“基金监管为统领,监测、稽核、执法为支撑”的“1+3”基金监督管理架构,对基金运行的前、中、后全过程监管。积极探索建设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机制;二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总额控制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次均、按床日、按项目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机制,大大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三是基金收支预结算机制改革。按照“总额预算、首月预拨、按月清算、年终结算”原则实行医保基金统支和预付预拨机制。通过基金分析,提高了基金决策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四是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改革。以诊察费、床位费管理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医保考核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主动优化医保服务,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三)主动作为抓好重点工作

1.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与核酸检测费用保障工作。2021年以来,全面落实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费用,单列新冠病毒疫苗和接种两项合计预算专项资金总额1.27亿元构筑防控屏障。

2.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和信息共享机制。二是落实资助参保政策。过渡期内,继续落实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三是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在巩固基本医保住院水平基础上,优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补齐门诊慢病保障短板。截止到2021年底,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共认定医保30种慢性病21357次,其中2021年度新认定慢性病1632次。四是分类调整大病倾斜和救助托底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实现大病保险倾斜支付,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进一步夯实救助托底保障。截止11月底,实施医疗救助131931人次,救助金额4059.61万元。

(四)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2021年,兴国分中心网上办理业务共12228件,现场办理业务共45227件。网上办件量相比去年增长 62.15%,现场办件量相比去年减少10.11%。二是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强化信息支撑,完善赣服通、赣州通等线上办理平台,参保登记、转诊转院、参保关系转移接续等15个高频事项,实现了“不见面办、掌上办”,综合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积极推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和医保电子凭证推广运用,实现线上线下医保同步延伸,同时,8家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国家异地结算平台,48万人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173家定点医药机构启用医保扫码结算;三是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县有厅、乡有岗、村有人”的目标要求,初步形成中心集约、辐射城乡、覆盖村组的县、乡、村的三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网络。目前,县级经办事项30项,乡镇经办事项9项受理5项,村级经办事项3项代办11项基本赋权到位;四是持续推进医保治理创新。聚焦“管理上收,服务下沉”的目标要求,将682家村级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便民服务的延伸窗口,统一考核,并将慢性病认定、转诊转院权限下放,最大程度实现了医保业务“就近办,马上办”。

(五)基金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制。建立与两定机构准入退出相契合的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内控机构建设,落实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责任。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完善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建立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和基金运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严肃追究欺诈骗保单位和个人责任,对涉嫌犯罪行为的主动移交司法机关。三是依法追究欺诈骗保行为。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存量问题“清零行动”等工作部署,兴国分局开展日常巡查、交叉检查6次。检查(含自查)定点医药机构862家,覆盖率达100%,查处定点医药机构240家,追回扣回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资金261.35万元,对18家违规定点机构主动公开曝光并约谈机构负责人,对7家违规定点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15万元。

(六)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丰富学习载体,打造线上线下学习矩阵。统一征订《中国共产党简史》等重点学习资料,组建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集体夜读活动,通过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不断筑牢思想根基,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线下党史天天学活动。积极开展“红色走读”活动。在红军医院旧址、刘启耀纪念馆开展情景教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长征组歌》合唱节、大型山歌剧《苏区干部好作风》,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干事热情和精神力量。立足岗位职责,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825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放开市内转诊转院权限,参保患者可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直接就医结算。

二、存在的不足

多层次经办服务网络亟待“升级”,服务能力有待提升。2021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局党组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人民群众对经办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对精细化、个性化的经办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特别是乡村两级经办经办服务能力仍较薄弱,与“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标准化建设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跟踪医疗保障扶贫成果巩固情况,补齐短板,增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保障功能,落实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二)探索多元化经办服务新路子。探索“医银联合”,强化与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发挥他们专业和独特优势,在乡镇邮储银行营业所(网点)、卫生院设立医保服务专窗,赋予与其优势相切合的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从而,形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乡镇银行网点、卫生院经办医保业务的新路子。

(三)强化全覆盖基金监管新常态。通过集中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使用条例》等法规政策学习和宣传,筑牢基金监管的思想根基,通过1+3”综合监管、智能审核、开展日常监管和巡查检查,守护老百姓的“救命钱”。

(四)努力开创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稳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平稳实现个人账户改革目标,聚焦新时期医保工作的热点堵点难点,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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