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三项机制”,着力构建林政执法体系。
一是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以林长制为抓手,深化“林长+三长”协作机制,县林业局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森林资源管护有关案件进行沟通协调、分析总结,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建立林业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绿色通道,打通林业行政案件执法“最后一公里”,提高林政执法效率,凝聚森林资源保护合力,为及时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支撑,以林政执法与司法协作联动开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新局面。二是集体磋商研判机制。针对重大疑难林业行政案件,不定期邀请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召开集体磋商研判会,从办案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形成意见结论,有效防范滥用职权的风险,做到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引入司法鉴定评价机制。针对介于行政与刑事临界点的案件,聘请专业司法机构进行现场鉴定。对于明显是行政立案标准的案件,则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现场测绘,依据上述独立机构出具的相关鉴定报告,确保违法案件精准定性,最大限度规避执法风险。
二、强化“三个保障”,不断夯实林政执法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兴国县林业局重大行政案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研判案件类型和研判程序,有效保障案件依法公正查办,避免案件定性适用法律不准、证据不全、程序不当、自由裁量不准确等问题。二是强化队伍保障。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并专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分类学法及执法资格证考试,切实加强林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林业系统典型案件查办成果,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整改提升,通过组织执法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开展政治家访、签订“五个不准”“五个严禁”承诺书,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联合县司法局开展乡镇林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认真做好赋权乡镇林业执法事项的业务指导,有效提升基层林业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三是强化硬件保障。 加强县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基础设施建设,单独设立询问室、调解室、档案室,建立执法人员公示牌,安装询问录音录像系统,保障执法用车2辆,统一配置执法工作制服20套,先后配备笔记本电脑3台、便携式打印机3台、执法记录仪10部、无人机2台。
(三)聚焦“三个坚持”,全面提升林政执法质效。
一是坚持厉行执法的鲜明态度。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只服从法律和事实,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通过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筑牢森林资源保护法治基础。二是坚持规范执法的专业力度。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结合执法实践和工作需要,探索运用“智慧监管”林政执法新模式,推进林政执法手段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全面优化完善业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调查取证、权益听证、协商调解及案卷管理。三是坚持柔性执法的亲民温度。充分发挥《江西省林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的指导作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包容免罚清单列举的轻微违法行为,推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执法模式,运用换位思考、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更为社会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