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林业局 > 规划计划

低产低效林改造规划(一)

访问量:
 

江西省低产低效林改造规划

 

2014-2020年)

 

 

 

 

 

 

 

 

 

 

 

 

 

 

 

 

江西省林业厅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森林是“地球之肺”,大自然的卫士,在应对气候变化,涵养水源、保育土壤、改善空气质量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森林的主要产品木材是当今世界四大材料之一,且是唯一可再生的、又可以多次使用和循环使用的生物资源,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已成为当今社会重点关注问题之一。

我国是世界木材生产、消费大国,但也是人均占有森林资源较少的国家,木材供小求矛盾较突出。数据显示,全国人均占有森林面积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21.3%,人均森林蓄积量只有世界人均蓄积量的1/8 2010年我国木材消耗折合立木4.32亿立方米,其中进口木材及其相关制品达1.84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接近50%,超过了国家警戒线。另外,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质量较低,乔木林亩平蓄积量仅为5.99立方米,不足世界林业发达国家的50%,林地生产潜力未能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近年来,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增强国内木材供给能力,进一步缓解木材供需矛盾,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2009922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的目标。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林业局报送的《关于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他强调:要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治理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稳步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为建设美丽中国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江西省是我国南方林业大省,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是林地,三分之二的人口在山区,三分之二的县是重点林业县。根据国家林业生产力区域发展的“东扩、西治、南用、北休”战略布局,江西省属“南用”区域,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木材生产能力是江西省林业重要建设任务。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都十分重视林业发展,先后实施了一系列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全省荒山荒地基本消灭,城市乡村绿化全面推进,森林覆盖率从1994年的35.3%增加到2009年的63.1%,位居全国前列。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成果显示:江西省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第二,但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为3.45立方米/亩,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7.6%,位居全国第21位,较福建省(6.68立方米/亩)低48.4%,与江西省自然地理条件不相适宜。稳定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是我省林业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201411月,国家六部委正式批复《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作为我国首批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省委书记强卫指出:我们必须站在国家战略高度,保护好江西的青山绿水,发展好江西的生态优势,为维护国家整体生态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策应我省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的总体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于20149月下发了《关于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的意见》(赣府厅发〔201441号),要求到2020年,通过更新改造、补植补造、封育改造和抚育改造四种方式,完成全省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1000万亩;同时要求省林业部门组织编制全省低产低效林改造规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县(区)。

我省非常重视低产低效林改造工作。20133月,省林业厅造林处组织了江西农大、江西省林科院、江西林业老年科协等有关专家在南昌召开了江西省低产低效林改造工作咨询会,并编制完成了《江西省低产低效林改造总体规划(2014-2020年)》(大纲);20149-10月,省林业厅造林处根据《关于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的意见》有关要求,带领编制单位技术人员先后到吉安、赣州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并组织编制完成了《江西省低产低效林改造总体规划(2014-2020年)》(初稿);201512月,根据2014年和2015年全省低产低效林改造实际,以及我省林业建设新形势,对《江西省低产低效林改造总体规划(2014-2020年)》(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1224日通过专家评审。



 

第一章 低产低效林基本情况

一、江西省森林资源概况

据最新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统计,全省林地面积16080.3万亩,公益林地面积5708.5万亩,商品林地面积10371.2万亩。按地类分,全省有林地面积13777.6万亩,占林地面积的85.7%;疏林地面积167.4万亩,占1.0%;灌木林地面积1563.4万亩,占9.7%;未成林地345.2万亩,占2.1%;无立木林地面积131.2万亩,占0.8%;宜林地91.0万亩,占0.6%;苗圃地面积4.0万亩,辅助生产林地0.6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63.10%,活立木蓄积量4.45亿立方米。

在有林地中,乔木林面积12438.2万亩,蓄积409714625立方米。其中,幼龄林4710.9万亩,占乔木林总面积的37.9%,亩平蓄积量1.7立方米;中龄林5695.5万亩,占45.8%,亩平蓄积量3.8立方米;近熟林586.4万亩,占10.8%,亩平蓄积量5.3立方米;成熟林586.4立方米,占4.7%,亩平蓄积量6.5立方米;过熟林98.5万亩,占0.8%,亩平蓄积量7.2立方米。

二、低产低效林现状

(一)划分标准

低产低效林是指受人为因素的直接作用或自然因素的影响,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衰竭,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导致森林生态功能、林产品产量或生物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下相同林分平均水平林分的总称。衡量低效林各类指标的参照标准是相同立地条件和经营水平的林分的平均值。根据《低产用材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560-1999)、《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2007)、《天然次生低产低效林改培技术规程》(LYT 1898-2010)和《关于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的意见》(赣府厅发〔201441号),结合林业发展实际,综合确定江西省低产低效林划分标准如下:

1通用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判定为低效林:

⑴林相残败,功能低下,并导致森林生态系统退化的林分; 

⑵林分优良种质资源枯竭,具有自然繁育能力的优良林木个体数量<30株/hm2的林分; 

⑶林分生长量或生物量较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低30%以上的林分;

⑷林分郁闭度<0.3的中龄以上的林分; 

⑸遭受严重病虫、干旱、洪涝及风、雪、火等自然灾害,受害死亡木(含濒死木)比重占单位面积株数20%以上的林分(林带); 

⑹经过2次以上樵采、萌芽能力衰退的薪炭林; 

⑺因未适地适树或种源不适而造成的低效林分。

2生态标准 

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判定为低效防护林: 

植被覆盖度<40%的中龄林以上的林分

林地土壤侵蚀模数大于或等于中度(2500t/km2·a)的林分; 

组成单一、结构不良、林相残败、防护功能低下、无培育前途的林分; 

林分衰败,生态防护功能显著下降的成、过熟林。

3经济标准 

以林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判定为低质低产林:

树高、蓄积生长量较同类立地条件林分的平均水平低30%以上;

林分中目的树种组成比重占40%以下; 

商品材预期出材率低于50%。

(二)低产低效林规模与分布

根据以上划分标准进行调查统计,全省现有低产低效乔木林面积4181.9万亩,占乔木林面积22.3%。按树种分:杉木林面积1555.4万亩,占乔木低产低效林面积的37.2%;马尾松林面积1088.7万亩,占26.0%;国外松林面积416.8万亩,占10.0%;阔叶林面积418.3万亩,占10.0%;混交林面积702.7万亩,占16.8%。按林种分:公益林面积1509.1万亩,占乔木低产低效林面积的36.1%;商品林面积2672.7万亩,占63.9%

江西省低产低效乔木林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亩

林种

合计

杉木

马尾松

国外松

阔叶林

混交林

合计

4181.9

1555.4

1088.7

416.8

418.3

702.7

公益林

1509.1

457.4

418.1

127.4

175.2

331.1

商品林

2672.7

1098.0

670.7

289.3

243.1

371.6

全省各市、县(区)低产低效林分布情况详见附表1

从低产低效乔木林面积分布情况来看,低产低效林主要分布在赣南水土流失区、吉泰盆地和赣东丹霞地貌区,其中兴国、会昌、宁都、赣县、安远、于都、瑞金、信丰、吉安县和遂川等县(市)低产低效林达到100万亩以上;南康、龙南、吉水、永丰、安福、永新、泰和、宜黄、万安、上饶县、铅山、婺源和贵溪等县(市)低产低效林面积在50万亩以上。

从低产低效乔木林质量来看,林分质量较差的主要分布在赣中北丘陵平原区和赣南水土流失区,其中月湖区、余江、余干、鄱阳、南康、万年、吉州、进贤、横峰、乐平、东乡和临川等单位,林分亩平蓄积量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50%;新建、南昌县、玉山、兴国、赣县、于都、信州、安远和瑞金等单位,林分亩平蓄积量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70%

三、低产低效林形成原因

(一)树种与种源不适宜

适地适树是根据造林地的气候、土壤、地形、植被等立地条件,结合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学特性,确定适宜的造林树种。适地适树是造林的一项基本原则,一旦造林树种或种源选择不适宜,不能满足适地适树要求,新造林也将会形成小老头树、生长停滞林、成活不成材、成材不成林。我省因树种或种源不适宜形成的小老头树低产低效林,如赣北丘陵平原区杉木小老头林;因树种种源品质低劣,非良种壮苗造林而形成的低产劣质林,林木生长率较同类立地条件下平均水平低30%以上。

(二)抚育管护不到位

人工造林关键技术环节是良种壮苗、适地适树和中幼林的抚育管护,良种壮苗和适地适树是人工造林成林的基础,中幼林的及时抚育管护是人工造林成林,建设速生丰产林的关键技术措施。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加强造林后3年的扩穴培土抚育,中幼林科学的割灌和间伐抚育意义十分重要。抚育管护不到位是我省低产低效林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大部分森林经营者受传统粗放经营理念影响,存在“只造不管”,间伐“拔大毛、开天窗”等现象。

(三)采伐更新不到位

由于森林经营是一项生产周期长、前期资金投入大、经营风险较高的产业,在木材市场前景不好的情况下,一些经营者只砍不造,几年后,缺少目标树经营,杂灌、芭茅丛生,从而形成低产低效林;或经营者利用杉木萌芽更新,但经过多代萌芽更新的杉木林,由于林地养分消耗过大,林木长势大大减弱,而且树木尖削大;同时,缺少经营管护,林分中一丛多株现象普遍,树冠多呈半圆的钝形,后期生长率不高,从而形成低产低效次林。

(四)森林自然灾害

森林自然灾害包括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森林旱涝灾害和雨雪冰冻灾害等。森林受病虫害影响,大部分林木停滞生长或死亡,从而形成低产低效林,如受松材线虫病危害马尾松林。森林火灾发生后,迹地不更新、更新后管护不到位,以及局部地区森林火灾常发,从而形成低产低效林。森林受旱涝灾害、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后,部分林木死亡,林分郁闭度下降,林木生长势降低,也是形成低产低效林的主要原因,如江西省2008年发生了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赣中北及赣南高海拔区域大面积森林遭受到严重破坏,大部分林木发生弯斜、断梢、断枝、断冠、冻梢、冻裂、劈裂、折干、倒伏、翻蔸、冻死等情况,从而形成低产低效林。

(五)立地条件较差

江西省气候条件优越,但部分区域林地立地条件较差,特别是丹霞地貌、石漠化和土地沙化区域,林地土层薄,石砾含量高,保水保肥能力差,林木生长慢。其中,赣东和赣东南是我省丹霞地貌主要分布区,沿信江中上游、抚河中上游、贡水流域两岸分布,面积达35.9万亩;赣北修水县和赣东部分区域是我省石漠化主要分布区,面积为11.1万亩;鄱阳湖周边及江西五大河流两岸是我省土地沙化主要分布区,面积达108.7万亩;赣南于都、宁都、兴国、信丰等地是我省重点水土流失区主要分布区,重度以上面积达55.8万亩。由于立地条件较差,赣南水土流失区、赣东和赣东南丹霞地貌区、赣东和赣北石漠化和沙化区,森林资源质量不高,亩平蓄积量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0%左右。


第二章 低产低效林改造基础条件分析

一、优势条件分析

(一)领导高度重视

江西省属南方集体林区重点林业省份,全省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是林地,三分之二的县是重点林业县,三分之二的农村人口生活在山区。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林业发展,先后提出“消灭荒山”、“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希望在山”、“生态立省、绿色崛起”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发展战略。目前,我省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前列,国土绿化水平大幅提高,城乡人居环境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是,全省单位面积蓄积量不高,森林结构不合理,低产低效林比重偏大等森林质量问题较为突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脆弱、森林产出不高现象依然存在。为了提高森林质量,以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发展契机,按照加快推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有关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开展“森林质量提升活动”,举办了“良种良法”、“低产低效林改造”等相关技术培训班,积极推行定点育苗、良种良法造林,并于201495日出台了《关于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1000万亩,力争活立木蓄积量达到6亿立方米,林分亩平蓄积量达到4立方米以上,生态功能好的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森林生态功能明显增强。”

(二)水热条件优越

江西省是江南丘陵的主要组成部分,省境东、西、南三面环山,中部丘陵和河谷平原交错分布,北部则为鄱阳湖湖积、冲积平原。全境有大小河流2400余条,赣江、抚河、信江、修河和饶河为江西五大河流。鄱阳湖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境内气候属中亚热带温暖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暖湿润,雨水充沛,四季分明,年均温约16.3-19.5,无霜期长达240-307天。日均温稳定超过10℃的持续期为240-270天,活动积温5000-6000。全省土壤以红壤为主,顶极群落为常绿阔叶林。优越的气候条件孕育了丰富森林资源,全省现有种子植物约4000余种,蕨类植物约470种,苔藓类植物约100种以上,非常适宜杉木、马尾松、樟树、枫香、木荷、槠类、栲类等林木生长。

(三)改造潜力较大

据统计,江西省低产低效乔木林面积4181.9万亩,占全省乔木林面积22.3%;亩平蓄积量为2.18立方米,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5.6%,全国平均水平的36.1%。在低产低效乔木林中,中龄林面积3028.5万亩,占低产低效林总面积的72.4%;亩平蓄积量为1.9立方米,仅为全省中龄林亩平蓄积量的50.2%。近成过熟林面积1151.9万亩,占27.5%;亩平蓄积量为2.67立方米,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47.0%。我省低产低效林形成原因主要因森林经营管理粗放所形成,因此,通过更新改造、补植补造、封育改造和抚育改造等措施,可有效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按照全省同类型林分平均水平计算,亩平蓄积量可实现倍增。

另外,全省杉木、马尾松、湿地松低产低效林面积3060.9万亩,占全省低产低效乔木林总面积的73.2%。通过针叶林补阔、更新改造营建针阔混交林等方法可以有效提高全省针阔混交林比例,优化林分结构,增加森林生态服务功能。

二、制约因素分析

(一)经营管理资金欠缺

我省属南方集体林区,集体林面积占84.2%。通过200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省集体林地已分山到户。由于我省属经济欠发达省份,林农家庭经济收入不高,国营林场历史包袱重,全省森林经营可投入资金较少。

(二)集约经营森林积极性不高

林业是一项生产周期长、前期投入大、市场风险较高、涉及千家万户的产业。长期以来,受传统粗放经营理念影响,林农集约经营森林积极性不高,普遍存在“只砍不造”、“只造不管”、“有苗就栽”、“有树就砍”现象。

(三)参与公益林改造积极性不高

我省公益林中现有低产低效乔木林1509.1万亩,占全省低产低效乔木林面积的36.1%。目前,公益林的管护措施以封山育林为主,严禁商品性采伐。由于开展公益林改造,林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和物力,在公益林不能进行采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又不高的情况下,林农参与公益林改造积极性不高。

(四)林农对新技术掌握与应用水平不高

 我省属于南方集体林区,森林经营涉及千家万户,而且在家经营管理的林农以老人与妇女为主,普度存在文化素质不高、接收林业新技术途径与能力有限等情况,因此,加强林业新技术培训及示范推广意义重大。

 

 

 


第三章 基本思路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契机,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快培育优质高效森林为宗旨,全面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想,按照分区施策、分类经营为总体要求,积极采取更新改造、补植补造、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等低改措施,通过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调整优化树种结构,最大限度发挥林地生产力,增加森林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不断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和森林碳汇量,有效推动林农增收致富。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生态优先,突出重点。按照建设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有关要求,充分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要求,科学规划全省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在具体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过程中,突出生态优先,重点加强生态脆弱区低效林补植补造、封育改造和抚育改造,以及无培育前途的低产林更新改造。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注重实效。根据低产低效林小班立地条件、低产低效形成原因和林分现状,从改造目标分析,因地制宜选择“造、补、封、抚”等改造方式,分类施策,用科学的技术措施逐步调整林分结构,改善森林生态环境,提高森林生态经济效益。

(三)科技先导,示范引领,林农自愿。以工程项目为依托,积极引入先进的林业科学技术,坚持适地适树、适地适种源,采用良种良法,重点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原则进行,并通过国营林场、民营林场和大户建设各类型低产低效林改造示范林,示范带动林农摒弃传统粗放经营理念,积极主动参与森林科学集约经营,实现森林速生丰产。在低产低效林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林农意愿,引导林农科学选择低改方式、造林树种和抚育管护措施。

(四)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稳步推进。尊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配以政策引导,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低产低效林改造应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理念进行统筹规划,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把握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三、规划依据

⑴《关于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的意见》(赣府厅发〔201441号);

⑵《低产用材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560-1999);

⑶《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2007);

⑷《天然次生低产低效林改培技术规程》(LYT 1898-2010

⑸《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2001;

⑹《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

⑺《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5163-2004;

⑻《森林抚育技术规程》(GB/T 15781-2015;

⑼其它有关技术标准与规程。

四、建设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

按照轻重缓急、不重复建设原则,本次规划建设的低产低效林主要指低产低效乔木林分。其中,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一级生态公益林、国家和省级良种基地或采种基地,以及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不纳入改造范围;另外,毛竹、油茶以及其他经济林暂不纳入改造范围。

(二)建设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规划期7年,分为前2年、后5年两个阶段

五、建设目标

通过更新、补植、封育和抚育等低改措施,规划至2020年,全省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1000万亩,其中:2014-2019年每年完成150万亩,2020年完成100万亩,为全省力争到2020年活立木蓄积达到6.0亿立方米、林分亩平蓄积量达到4立方米、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比例达到40%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