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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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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情况 

  1.1、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概况 

  赣州市是江西省最大的行政区,辖18个县(市、区)28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南北长约295公里,东西宽约219公里,土地总面积 39379.64 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赣州市位于江西省的南部,地处东经113°54′~116°38′,北纬24°29′~27°09′之间,东邻福建,南毗广东,西靠湖南,北与本省吉安、抚州两地区接壤,位于长江中上游,既是赣江的发源地,又是东江的源头。赣州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向中部内地延伸的过渡地带,也是内地通向东南沿海的重要通道之一。 

  气候:处于中亚热带向南亚热带的过渡地区,属中亚热带的南缘,具有典型的丘陵山区湿润季风气候,热量丰富,雨量充沛,阳光充足,四季分明,春早、夏长、秋短、冬迟,年均温度18.9℃,年均积温6898℃,年均降水量1587毫米,年蒸发量794~1487毫米,年均日照时数1823小时,无霜期287天。 

  地形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兼有盆地,整个地势周高中低,南高于北,四周山地环绕,中部丘陵延绵,其间分布有数十个大小不一的盆地,水系呈辐辏状向中心汇聚。 

  土壤:以红壤占绝大多数,土层深厚,腐殖质层中厚,肥力较高,保肥能力较强。此外还有黄壤、黄红壤、紫色土等。 

  森林植被:据调查,全市现有乔、灌木树种1500多种,已采集到的标本树种有126科384属1170余种,其中乔木约500种,灌木约650种,竹类约20种,乔木树种以马尾松、杉木、木荷、枫香、樟树、楠类、栲类、栎类、槠类为主,灌木包括继木、乌饭、黄端木、柃木、荚迷、杜鹃、乌药等,草本则以禾本科草、蕨类植物较为普遍。 

  森林野生动物资源:根据我市森林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统计,全市有陆生野生动物326种。其中,鸟类189种,占全省鸟类总数的45.00%;兽类55种,占全省种数的52.38%;爬行动物56种,占全省的61.54%;两栖类26种,占全省的65.00%。全市有金钱豹、猕猴、水鹿、水獭、苏门羚、黄腹角雉、白鹇、灵猫、穿山甲、云豹、金猫、虎纹蛙等国家级保护动物48种。 

  社会经济:据2005年统计年鉴,2004年全市生产总值(GDP)达到393.35亿元,全市财政总收入38.35亿元;2004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5.62亿元,其中林业产值10.54亿元,占6.00%。2004年末全市共有人口845.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77.56万人,占80.12%。2004年,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8.00亿元;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41.99亿元中,林业投资仅为0.51亿元。 

  交通:全市交通较为方便。京九铁路、赣粤高速公路贯穿南北,赣龙铁路东西相连,公路网络四通八达。现有铁路通车里程365公里,公路通车里程11731公里。在通车公路中:等级路6294公里(其中市内高速公路127公里),等外公路5437公里。乡镇通水泥路90%以上,97.7%的行政村通公路。水路交通也较发达,2004年末内河通航里程834公里。 

  1.2、林业概况 

  1.2.1森林资源概况 

  据“十五”二类调查资料统计,全市土地总面积3937964公顷,其中:林地303495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07%;非林地90300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3%。林地中有林地2713068.2公顷,占89.40%;疏林35581.4公顷,占1.17%;灌木林地196115.3公顷,占6.46%;未成林造林地46137.2公顷,占1.52%;苗圃地224.6公顷,占0.01%;无立木林地32866.2公顷,占1.08%;宜林地10544.4公顷,占0.35%;辅助生产林地420.0公顷,占0.01%。有林地面积中,乔木林地2592716.9公顷,占95.56%;竹林120351.3公顷,占4.44%。乔木林中纯林1905278.6公顷,占73.49%,混交林687438.3公顷,占26.51%。全市森林覆盖率74.2%。 

  全市活立木总蓄积97996188立方米,其中:乔木林蓄积95226601 立方米,疏林蓄积92909 立方米,四旁蓄积686064 立方米,散生木蓄积1990614立方米。乔木林蓄积中,纯林蓄积60916775立方米,混交林蓄积34309826立方米。全市竹林株数为216553916株。 

  在林业用地中:全市生态公益林区面积1759631.8公顷,占57.98%,其中:乔木林地1607028.9公顷,竹林45426.9公顷,疏林地面积24759.6公顷,灌木林地37341.0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3307.8公顷,无立木林地15002.8公顷,宜林地6764.8公顷;商品林区面积1274905.4公顷,占42.02%,其中:乔木林地985688.0公顷,竹林74924.4公顷,疏林地面积10821.8公顷,灌木林地158774.2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2829.4公顷,无立木林地17863.4公顷,宜林地3779.6公顷,苗圃地224.6公顷。 

  林种面积:在生态公益林区中,防护林面积1615610.5公顷,特用林面积144021.3公顷;在商品林区中,用材林面积1090389.6公顷,薪炭林面积14339.9公顷,经济林面积169951.3公顷。 

  1.2.2现有林业机构及林业企业概况 

  全市现有市林业局和18个县(市、区)林业局。市林业局机关内设有13个科室(办),市林业局下属3个副县级事业单位和9个科级事业单位。 

  全市现有森林公安机构87个(其中市森林公安局1个、县级森林公安分局18个、基层森林派出所68个)。 

  全市共有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木材检查站42个,有乡(镇)林业工作站278个。 

  市林业局下属企业有赣州木材一厂、赣州金林人造板厂、赣州森铁处、赣州贮木场、赣州林业工程公司、赣州市犹江林场6个。 

  全市现有国有林场113个(营林林场50个,采育林场63个)。 

  2、林业“十五”期间发展的简要回顾 

  “十五”期间,特别是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林业工作者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林业发展进入了历史性转变的新时期。回眸“十五”,是我市林业建设史上发展快、成就大、质量好、形势佳的五年;对我市“十五”建设的回顾,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林业发展进入历史性转变的新时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我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并强调“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我省林业仍然处于森林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