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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农业农村局单位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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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兴国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兴国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职责主要有:

拟订农业农村宏观政策参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推动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指导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油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全县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业、粮油科技人才培养工作。

承担农业农村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全县粮油流通领域,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业机械、渔政渔港和农药使用安全等的监督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5个内设机构,分别局办公室、党建办、财务股、养殖业管理股、粮油流通股、农业机械股、农田建设股、种植业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建设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政策法规改革股、农情信息科技股、执法监督股、农产品质量安全股。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270人,其中在职人员268  人,离休人员2 人,退休人员0 人;年末其他人员0 人;年末学生人数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6 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56091.6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112.89万元,较2020年减少7404.61万元,下降36%;本年收入合计42978.76万元,较2020年减少21337.54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蔬菜项目资金及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2978.7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56091.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6091.65万元,较2020年减少12034.25万元,下降17.7 %,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蔬菜项目资金及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减少13112.89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财政全部收回。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934.81万元,占7 %;项目支出52156.85万元,占93 %;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091.65   万元,决算数为5609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8.83万元,决算数为46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5.74万元,决算数为35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7.83万元,决算数为105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5.72万元,决算数为194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370.81万元,决算数为5137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8万元,决算数为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99万元,决算数为15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73万元,决算数为9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4.81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49万元,较2020年增加 1087万元,增长69.6 %,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机构改革,并入13个单位,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11.64万元,较2020年增加 378.74 万元,增长162.6%,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机构改革,并入13个单位,增加了人员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0.97万元,较2020年增加437.17万元,增长187 %,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机构改革,并入13个单位,增加了绩效奖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3.2万元,较2020年增加1.1万元,增长52 %,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2万元,决算数为38.32万元,完成预算的52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1.82万元,增长132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0 人次,主要为: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2万元,决算数为34.23万元,完成预算的56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9.53万元,增长13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增加了工作职能,由农业农村局主抓的重点项目增加,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对接省、市及外省参观学习指导检查公务接待批次相应增加;2021年新增富晒芦笋产业项目,增加了商务接待及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17批,累计接待32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 0人次,主要为:对接省、市及外省参观学习指导检查公务接待和富晒芦笋产业等重点项目的商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采购计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采购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4.09万元,完成预算的34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2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工作职能增加,相应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次数及维护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1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监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8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85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机构改革,并入13个单位,增加了人员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宣传执法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92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56%。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兴国县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县2021年度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脱贫攻坚为总揽,持续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工作,根据省市新村办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要求,2021年共安排244个自然村点(其中省点121个)

(一)组织强力推动。2021年我县下发了《兴国县2021年度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列为县重点工作,列为我县“五大会战”之一,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兴国县“奔牛、蜗牛奖”评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启动实施了25个示范村庄、3条精品干道5200个美丽庭院

加大资金投入。对村庄整治建设力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不做“高大上”项目的原则,全县筹集财政资金整合涉农资金2.9735亿元(其中年初预算9000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补齐我县新农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为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保障。

(三)村庄面貌明显改善。围绕拆、清、整、建、种“五部曲”和农户“五净一规范”为工作抓手,以问题为导向,对村庄、干道和圩镇等重点区域,开展清理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立乱挂、家禽散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整改,目前,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3.3万吨、乱堆乱放1.23万处、乱搭乱建1.8万平方米、沟渠68.6公里,城乡环境得到持续提升。

二、2021年新农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数量指标方面,我县安排的自然村点已基本完成七改三网建设,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村点数自评5分;自然村点改路通达率90%,自评5分;卫生厕所普及率99%,自评5分;新装太阳能路灯4200盏,自评5分。

质量指标方面,我县改路、改水、改厕均严格按照相关工程质量要求执行,改路达标率、改水达标率、改厕达标率均为100%,三项质量指标自评均为4分。

在时效指标方面,项目已全部于2021年12月底前按要求建设完成。项目完成后,乡镇组织开展初验,县级项目核查组开展抽查复验,于2022年1月底前验收完成,并将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位。自评8分。

成本指标方面,我县严格按照“省级专项资金足额到位(15万元/村点)、市级专项资金足额到位(6万元/村点)、县级专项资金足额到位(9万元/村点)”的要求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到位,财政专项资金到位率为100%,自评5分;财政专项资金已全额下拨到村,村点财政专项资金到位率为100%,自评5分。

效益指标方面,受益农户与人口覆盖率为100%,自评分15分;我县自然村点的庭院绿化、进村主干道和村内道路两旁绿化基本到位,主干道和便道整洁通畅,房屋外墙和室内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程度较好,自评分15分。

满意度指标方面,我县建设村点村民对项目建设整体效果满意度达98%,建设效果满意度自评分9分;建设村点村民对基层干部服务满意度达98%,建设服务满意度自评分8分。

经评价,我县新农村建设项目自评总得分为97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