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24)第(0032)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冯蔚新,申请继承冯祖华(受遗赠)名下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冯 祖 华,身份证号:3621331955****3610;
继 承 人:冯 蔚 新,身份证号:3621331980****3619;
不动产权证号:赣(2020)兴国县不动产权第0094037号;房屋建筑面积279.23m²;独用土地使用权面积:118m²;房屋用途:住宅;坐落:兴国县均村乡均村村大罗陂组4196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兴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97-5303382
兴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