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24)第(0034)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梁美英,申请继承黄高幸(受遗赠)名下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黄 高 幸,身份证号:3621331970****5131;
继 承 人:梁 美 英,身份证号:3621331947****5827;
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9)兴国县不动产权第0010934号,赣(2019)兴国县不动产权第0010905号,房屋建筑面积:51.34、8.86m²,用途:住宅、其它;坐落:兴国县潋江镇五里亭村佛子岭2栋508房、Z42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兴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97-5303382
兴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