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业务编号:2024178544 |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兴房权证(潋)字第LJ2230号、兴国用(2012)第2B2903-126号 | 蓝才兴 | 住宅 | 360732001006GB00500F00010001 | 兴国县潋江镇富兴新村15号 |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赣0704执恢19号 |
公告单位:兴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2024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