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落实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和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各村、各驻村工作队和乡各行业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熟悉并对照市县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村情持续整改落实到位。各村要对本村2019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贫困户的有关情况进行回头看,查家庭人员动态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到位、收入是否漏登、少登等情况,2020年是否增加帮扶措施等。
二、推进住房保障问题“清零行动”。各村、各驻村工作队要组织推进所有农户住房保障问题清零,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排查、整改督促由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负责;非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排查及老人住老房劝搬离由驻村乡干部、村干部共同落实;要求本村所有农户住房问题在3月底前排查整改到位,实现“零”问题,确保国家考核评估住房保障无问题。
三、启动脱贫攻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根据县要求,乡组建脱贫攻坚普查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选好摸底普查员和指导员;村级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编排分组工作,提前准备行政村摸底排查。
四、各村、各驻村工作队要认真组织学习好《兴国县脱贫攻坚近期工作督促指导实施方案》并对照落实好相关工作,以备督导。
五、各村要组织帮扶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学习好兴府办[2020]14号文件精神“市二十条”内容和县关于调整精准扶贫部分奖补政策文件内容精神,并督促做好宣传落实。
六、各村要认真做好2019年扶贫项目资料完善到位工作,乡精准办汇总报县审计局安排审计。
七、根据县安排,开展一次防贫保险业务培训,请第一书记和村级联络员参加。
八,各村落实好新任扶贫干部摸底工作。
九、乡各行业扶贫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根据挂牌督战工作要求,细化乡村工作措施、要求、资料建立等。
十、各村、各驻村工作队要认真按照县脱贫攻坚“一边倒”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常规工作及问题整改、“十个清零”行动、国检评估考核准备等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