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本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本单位收入总表》
三、《本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拨付工作。
(三)、承办辖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职工保险关系转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工作。
(四)、审核参保职工待遇享受条件、计算其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保险金。指导、督促、协调街镇搞好社会保险工作。
(五)、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管理,参保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
(六)、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七)、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八)、负责组织全县的农村保险工作(主要包括:办理城乡居保参保登记、待遇发放审核、生存认证、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等)。
(九)、管理和运营农保资金。
(十)、指导和监督乡镇农保业务的开展,承办农保业务、培训乡镇农保所工作人员。
(十一)、宣传政策、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农保工作计划与规划。
(十二)、协助税务部门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收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24年本单位内设处室10 个,分别为:办公室、公共服务股、待遇审核股、基金管理股、社会化服务股、稽核股、数据应用服务股、职工养老保险服务股(职业年金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股、工伤保险服务股
本单位编制人数小计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9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1698.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594.87万元,减少 92.38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1,2024年本中心的人员增加了2人基本支出增加了。2,2024年有11个项目是社保基金项目共计21925.59万元,这11个项目由财政统一编制预算收入。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1.14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052.4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65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7.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1698.74万元(根据《主表1-收支》支出总计填列),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0594.87万元,减少 92.3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1,2024年本中心的人员增加了2人,则基本支出增加了。2,2024年有10个项目是社保基金项目共计21698.13万元,这10个项目由财政统一编制预算收入。
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7.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8965.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9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0.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49.4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 524.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1.21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91.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8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2、项目支出 1174.7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 20636.0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08.6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90.93 万元,资本性支出 15.11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55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1.3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4.4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93.4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92.02 万元;资本性支出 15.1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11 万元;其他相关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1262.79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 1041.14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额的61.29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1052.47 万元,减少95.29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10个项目是社保基金项目共计21698.13万元,这10个项目由财政统一编制预算收入。
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59.9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942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9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0.1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6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49.4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 524.0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1.2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91.3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8 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2、项目支出 517.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1093.6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8.6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3.33万元,资本性支出 15.11 万元,其他相关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使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 0 万元,增(减)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5.1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5.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4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单位单位激励经费、生存认证工作经费项目,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2024年本单位预算安排项目 7 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 1174.71 万元,其中:
项目一:单位激励经费项目
1. 项目概述: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征缴及积性,促进基金总量增长,从2003年7月1日起,由各地财政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额的1.5%提取激励经费。
2.立项依据:赣市府办字[2003]123号、兴府抄字[2005]20号、兴府办抄字[2013]103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单位兴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扩面过程的发生的各种人员、办公等花费。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221.78 万元;预算批复金额221.78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社保基金参保人数达到48万人,资金的到账率达到100%,养老金发放的及时性每月的15日以前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工资达到2000元以上。
项目二:个体户一次性待遇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参加个体户一次性人员发放待遇
2.立项依据:兴府办拨款抄字[2022]183号,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抄告单。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单位兴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每月按时发放待遇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20.17万元;预算批复金额20.17 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让参加个体户一次性人员生活有一定保障
项目三:生存认证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生存认证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兴府办抄[2015]170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单位兴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城居保退休人员每年进行生存认证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32万元;预算批复金额32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让乡村的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生存认证方便
项目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
1.项目概述: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
2.立项依据:兴府办拨款抄字[2020]453号,2020实拨30万元,赣办发[2004]13号,赣市社险字[2015]23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单位兴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3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3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企业退休人员的更多方便,为他们做好后勤工作
项目五:助保贷款利息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困难助保对象)领取养老金前的贷款期间利息(由财政据实贴息)。
2.立项依据:赣人社规[2020]7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单位兴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困难助保对象)领取养老金前的贷款期间利息每年进行助保货款补贴。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5.7万元;预算批复金额5.7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让困难群众及下岗职工能够享受养老保险
项目六:最低生活保障_代发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下放知青等生活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代发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下放知青等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代发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下放知青等生活补助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单位兴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每月按时代发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下放知青等生活补助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465.06万元;预算批复金额465.06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代发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下放知青等生活有保障
项目七:社保中心2024年其他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社保中心2024年其他资金
2.立项依据:按财政要求编制一个其他资金项目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单位兴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按财政要求编制一个其他资金项目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40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40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下拨资金使用率100%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8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
公务接待费12.83万元,比上年增(减)0.6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较上年减少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1-9表:见附表1-9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兴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10表:见附件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本单位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本单位或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本单位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三、相关专业名词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信息来源:规划财务基金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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