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本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本单位收入总表》
三、《本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贯彻实行中央、省、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方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的实施办法。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落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24年本单位内设处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保障股、市场股、劳动仲裁院、劳动监察局。
本单位编制人数小计2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6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9人(行政在职人数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7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82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4.63万元,增28.8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绩效、社保等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71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63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82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4.63万元,增28.8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绩效、社保等支出。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313.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33.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4.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94万元,资本性支出3.2 万元。2、项目支出511.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151.2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9.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4.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1.4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万元;资本性支出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524.7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额的63.6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63万元,增加19.2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绩效、社保等支出。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313.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3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4.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94万元,资本性支出3.2 万元。2、项目支出211.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51.2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9.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使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2.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4万元,增61.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绩效、社保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或优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补助项目、人社局单位激励经费项目等项目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 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2024年本单位预算安排项目9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511.23万元,其中:
项目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补助
2.立项依据:赣人社字【2018】371号文件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院
4.实施方案: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人员给予补助,首席仲裁员200/件,仲裁员100/件。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20 万元;预算批复金额20 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年度办案150件以上,结案率95%以上。
项目二:人社局单位激励经费项目
1. 项目概述:县财政安排的社保、就业工作激励经费中各按20%比例提取,作为管理经费。
2.立项依据:兴府办抄字[2016]15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扩面过程的发生的各种人员、办公等花费。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55.6 万元;预算批复金额55.6 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社保基金参保人数达到48万人,资金的到账率达到100%,养老金发放的及时性每月的15日以前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工资达到2000元以上。
项目三:人社局其他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人社局其他资金
2.立项依据:按财政要求编制一个其他资金项目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按财政要求编制一个其他资金项目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30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30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下拨资金使用率100%
项目四:人社局工伤认定调查经费
1.项目概述:人社局工伤认定调查经费
2.立项依据:工伤认定、调查等经费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对工伤认定、调查等经费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1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1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全年认定工伤达到100件以上,结案件达100%。
项目五:人社局业务经费
1.项目概述:人社局业务经费
2.立项依据:人社局业务经费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人社局日常业务办公经费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7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7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人社局日常业务办公经费。
项目六:人社局劳动监察经费
1.项目概述:人社局劳动监察经费
2.立项依据:人社局劳动监察经费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人社局劳动监察经费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2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2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处理劳动投诉案件50件以上,结案率达90%以上。
项目七:人社局病号探望费
1.项目概述:人社局病号探望费
2.立项依据:用于探望病人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用于探望病人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2万元;预算批复金额2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全年探望病人30人以上。
项目八:人社局社会保障卡制卡和发放推广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人社局社会保障卡制卡和发放推广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用于社会保障卡制卡和发放推广工作经费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用于社会保障卡制卡和发放推广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3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3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全年补换卡1500张以上。
项目九:人社局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经费
1.项目概述:人社局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经费
2.立项依据:用于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经费
3.实施主体: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用于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经费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3.63万元;预算批复金额3.63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全年整理档案数量500份以上。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本单位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本单位或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本单位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三、相关专业名词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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