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人社复[2017]12号
县卫计委:
你委报来赖佩、裴丽俊、肖满珠和邹纪辉四位同志辞职的申请收悉,经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赖佩、裴丽俊、肖满珠和邹纪辉四位同志辞职,执行时间为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起。
2017年6月23日
抄送:县编办、财政局、均村卫生院、高兴卫生院、古龙岗卫生院及赖佩、裴丽俊、肖满珠、邹纪辉本人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
兴人社复[2017]12号
县卫计委:
你委报来赖佩、裴丽俊、肖满珠和邹纪辉四位同志辞职的申请收悉,经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赖佩、裴丽俊、肖满珠和邹纪辉四位同志辞职,执行时间为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起。
2017年6月23日
抄送:县编办、财政局、均村卫生院、高兴卫生院、古龙岗卫生院及赖佩、裴丽俊、肖满珠、邹纪辉本人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