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新闻网讯 见习记者何亮报道:1月22日,记者有关方面获悉,根据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的办法,赣州市财政局每年将统筹整合安排服务业专项资金1亿元,以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服务业专项资金将用于支持全市服务业示范项目、服务业集聚区创新、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服务业龙头项目等,重点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省级、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业项目建设;支持新建的展示交易、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平台(不含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创新性、示范性、公益性较强或带动作用明显的省级、市级服务业龙头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