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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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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技校处

赣人社办字〔2021〕23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管技工院校:

经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同意,根据《江西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39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225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省内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技工院校教研机构从事教育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其中,全省技工院校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省管技工院校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和民办技工院校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定。

二、申报政策

(一)申报评审技工院校教师职称按《江西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2019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9〕39号)执行;申报认定技工院校教师职称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规定条件执行。

(二)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本人获得或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名次,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为我省赣鄱工匠的,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于从企业直接录用的具有工作经验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以上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

(三)申请转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须在现任技工院校教师岗位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并按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申报。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资历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

(四)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认定的终算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不作为评审职称的依据。

(五)根据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公办技工院校教师要在单位核定的岗位空缺数或按相应岗位数的3%比例内进行申报推荐。各技工院校要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六)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七)资格审查费和评审费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将通过“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直接向参评人员收取。具体将通过系统通知参评人员缴费。申报职称认定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网上申报

职称申报评定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单位系统账户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见赣人社字〔2021〕225号文附件)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个人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均从用人单位申报职称。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定的申报人员,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2021年8月10日起至9月10日止。申报人员对照职称条件按《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网上填报要求》(见附件)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佐证材料。上传材料要求为JPG、JPEG或PDF格式的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材料提交后且通过审核的,原则上不允许再补充材料。

四、网上审查

各技工院校要按照职称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员所填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逐项审查,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材料完整清晰。并按要求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报送。各设区市职称办和省直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申报审查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给予通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联 系 人:邓懋

联系电话:0791-86386377

附件: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网上填报要求.docx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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