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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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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省就业局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扶贫办: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尤其是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是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内容。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三部门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各地要将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就业帮扶,坚持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就业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突出精准施策,加强关爱指导,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全面就业到位,使有需求的其他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面帮扶到位,有就业意愿的都能实现就业或组织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二、摸清就业需求。各地要不断完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数据库,将受疫情影响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政策范围。人社、教育部门依托部门就业信息平台,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开展调查摸底、信息比对、数据共享等方式,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举措清、求职进展清。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摸清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服务需求,实施“一生一策”针对性帮扶。对离校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各地人社部门重点加强跟踪联系,详细摸清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确保服务不断线。

三、做好招聘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对贫困家庭毕业生实施专项服务,积极帮助他们解决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信息精准推送机制,通过“江西微就业”、江西就业扶贫码等信息服务平台,向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推送3-5个符合其需求的针对性岗位,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对有异地求职意愿的贫困家庭毕业生,依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组织跨地区服务协作和岗位共享,为其求职提供便利。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求职贷等侵害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行为。

四、提升就业能力。各地高校要为每名在校贫困家庭毕业生确定一名职业指导师,讲解就业形势政策、职业规划、求职技巧等,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各类就业创业服务项目要向贫困家庭毕业生倾斜,对有培训需求的全部纳入培训计划,支持参加“互联网+”培训、专项能力培训、以工代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使之至少掌握一种专项技能;对有创业意愿的全面纳入创业培训,指定创业导师全程跟踪指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免费场地等支持政策,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有见习需求的全员纳入见习安排,提供能够发挥其专长的见习岗位,增强就业竞争力,并优先推荐见习单位留用。

五、突出重点帮扶。各地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重点,优先提供岗位、优先推荐录用。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普通高校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进行录取。国有企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吸纳、“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事业单位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要用足用好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可运用公益性岗位进行临时性安置。对离校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要列出就业需求清单、帮扶清单,量身定制求职计划,纳入实名制服务清单,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各设区市2020届离校未就业贫困高校毕业生具体人数见附件,具体人员信息另行下发。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和高校重点督促考核内容,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人社、教育和扶贫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协同、情况互通机制,强化学籍地、求职地、户籍地政策服务对接,做到摸排到位、帮扶到位、保障到位。加快就业创业政策落地实施,亮出政策清单,简化经办手续,加快网上办理进程,确保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及时兑现。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选树一批自强不息、干事创业的优秀贫困家庭毕业生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0届离校未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统计表.docx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扶贫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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