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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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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简介: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承担着全县就业创业、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事管理、人才招聘、工资福利、劳动保障、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重要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基金监督股)、计划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档案室)、劳动和社会保障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劳动监察局七个股室(部门)。管理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以及县劳动监察局一个股级事业单位。全系统共有职工112人,其中局机关职工38人,社保保险服务中心45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5人,劳动监察局4人。

主要职责:

(一)遵照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情况。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执行中央、省、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的实施办法。

(八)落实中央、省、市绩效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绩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工作方案、指标体系,组织全县绩效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落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办法,组织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贯彻中央及省、市、县环境保护工作方针,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贯彻中央及省、市、县环境保护工作方针,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五)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制发和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全县绩效管理工作。

(十七)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审批。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兴国县长冈西路人社局大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电话:0797-532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