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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财政局主要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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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财政局主要机构职能

兴国县财政局是主管全县财政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财税发展战略,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
 (二)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非税收入监管,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进行监管;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的有关政策,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制定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查、结算管理工作。
  (八)编制县本级土地出让收支年度预算,监督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收储和土地出让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本县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拟订财经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研究制订财经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划与强化财经监督检查的措施;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县财经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组织对预算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绩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和预期绩效评估;具体组织本级绩效预算的执行,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监督检查和控制;负责审查本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批复部门。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会务、文件起草、文电处理、接待、信访、保密、调研、办公自动化、文书档案工作;负责财政局机关及财政系统目标管理和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后勤保障、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负责人:蔡联京;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5322340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财政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指导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牵头组织本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机关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战、党组中心组学习、监督执纪、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负责人:赵志林;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7305816

(三)预算股

研究制定全县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汇总、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汇总、审查、批复部门预算;管理财政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和年终决算有关结算事宜;拟定全县财政分配政策;拟定和审核全县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定额和标准;承担向县人大报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编制中期财政预算;牵头负责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研究制定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县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支付工作;牵头组织乡镇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指导乡镇做好预算工作,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执行税收政策和财税法规的有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起草全县财政、税收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莉华;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7305605

(四)债务金融股。

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日常工作;承担本级政府债务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根据政府财力情况提出本级政府性债务年度总体规模的意见建议;承担归口单位部门预、决算和管理相关领域资金,提出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管理县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县政府年度投融资计划草案,审核授权管理国有企业投融资计划;配合服务所监管企业的重大投融资工作;牵头负责对各单位债务管理开展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对地方担保业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管理外国政府和外资银行在本县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负责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监督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的评价和总结等工作;负责PPP项目、产业基金、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人:汪琳;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7305817

(五)国库股(国库支付股)

承担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及核算;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负责全县财政资金调度;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代管资金(含乡镇其他资金和县直其他资金合并)收支核算、收入分录及审核记账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部门决算批复及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人:曾珑;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7300212

(六)政府采购监管股

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数据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事务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及投诉受理。

3.行政权力清单(3项)

(1)行政处罚

对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处罚。

(2)行政检查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3)行政裁决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负责人:雷双辉;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7305825

(七)行政政法股

负责组织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全县行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和政策建议;承担归口单位部门预、决算和管理相关领域资金,提出财政政策建议。做好财政供养人员统发工资的审核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预算资金,负责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资金核算、拨付、清算等工作;执行国家工资政策,统一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检查全县工资发放情况,清理吃空铜等虚报冒领行为。

负责人:欧阳金百;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7305607

)教科文股

负责拟定全县事业单位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和政策建议;承担归口单位部门预决算和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管理归口单位部门相关领域资金,提出财政政策建议。

负责人:李明;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7300213

)经济建设股(企业股)

承担归口单位部门预决算和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管理归口单位部门相关领域资金,提出财政政策建议。会同县发改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参与投资政策和投资体制改革的研究,参与全县年度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编制和中长期投资计划的研究制订;协助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会同发改等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负责廉租房租赁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及监管等工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场、垦区等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祖煌;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7300197

)社会保障股

承担归口单位部门预决算和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管理归口单位部门相关领域资金,提出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负责人:王明星;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7300501

(十一)农业股

承担归口单位部门预决算和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管理归口单位部门相关领域资金,提出财政政策建议;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支农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等工作;牵头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参与部门单位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负责人:钟艳;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7300206

(十二)基本建设股(政府投资评审服务股)

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执行全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全县重点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参与全县重点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县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结)算、决算审查操作规程;负责政府投资预(结)算审核、决算审查工作和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批复。

负责人:王智坤;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735983

(十三)综合规划股(非税收入股、政府购买服务股)

承担归口单位部门预决算和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管理归口单位部门相关领域资金,提出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工作;监督非税收入票据的使用;负责编制县本级土地出让收支年度预算,监督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参与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收储和土地出让工作;研究提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改革方案。

1.行政权清单(2项)

(1)行政征收

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的执收。

(2)行政检查

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十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

参与制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措施,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属国有资产产权和股权的监督管理;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金管理,管理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公房出售收入资金管理工作。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承担国有企业改制、改革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国有资产报告的有关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管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负责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和合规性审核;参与企事业改革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事项;负责县直单位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仲裁。拟订和执行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为编制县级预算提供信息数据支持;组织协调公共资源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拟订和执行清产核资的有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参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清算、设立、撤并等涉及国有资产的相关工作;管理县城投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国有企业工作;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地方性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工作。

1.行政权力清单(1项)

  (1)行政处罚

对单位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的处罚

负责人:宁荣国;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7305827

(十五)监督评价股

根据上级有关财经监督政策,制定本县财经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全县各部门(单位) 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对行政、企(事) 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和案件;提出改进和完善财经监督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乡镇的财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和统计报表的汇总分析。拟定本级财政监督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财政部门内部执行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财政系统违反财政纪律案件,接受对财政系统的投诉举报;负责局机关及系统的内审工作。牵头负责预算支付动态监管、公务消费平台、直达资金  等监管系统的日常监管;拟定全县党政机关“ 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全县各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公务用品采购、差旅、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进行日常监管。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承担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负责珠心算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内控制度建设,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年报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对预算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预算绩效草案进行审查和预期绩效评估;牵头组织预算绩效目标编制、预算绩效的执行、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牵头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审查、考核和结果运用;负责审查本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批复部门。

1.行政权力清单(9)

(1)行政许可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2)行政处罚

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企业财务通则有关规定的处罚;

对违反财务会计报告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机构违反代理记账管理规定的处罚。

(3)行政检查

会计监督检查;

代理记账机构监督。

(4)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登记、年度报备和注销。

负责人:陈登峰;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联系电话:0797-7300215

(十六)财政公共服务中心

承担财园信贷通、农业惠农信贷通、创业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农业产业扶贫信贷通、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就业担保贴息贷款等融资贷款监管工作。

负责人:徐大亮;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兴国县潋江镇中心花园赣州银行三楼联系电话:0797-5305857

  (十七)单位总负责人信息

    姓名:赖如钦

电话:0797-532234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财政局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