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审计局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

兴国县审计局2017年预算公开

访问量:

 





目   录



第一部分 兴国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兴国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兴国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兴国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兴国县审计局为主管全县财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全县的审计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县地方性审计、财经方面的法规制度;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向县政府、市审计局、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 3、乡镇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县属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6、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以财政资金、政府设立的专项建设资金、政府统一借贷的资金等主要资金来源,或者以政府及其部门为投资主体的建设项目工程决算; 10、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中央、省、市驻县部门及其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县长提交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八)承办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兴国县审计局是行政全额拨款单位,在职人数29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补助人数2人。



第二部分 兴国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兴国县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8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兴国县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84.1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299.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1万元。(2)、项目支出185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支出情况

  2017年兴国县审计局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484.10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99.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1万元。(2)、项目支出18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兴国县审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3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兴国县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直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上年结转结余的资金,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

二、支出类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疾病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伤残保险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该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审计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