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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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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内容,汇总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存有疑虑,请与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797-5322515)。

主动公开情况

我大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微信公众号

2023年,大队“兴国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6条。

2.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2023年,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站交管大队板块,我大队发布概况信息发布信息20篇,规划计划板块发布信息2篇,政策文件发布信息5篇,政务动态发布信息84篇,发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篇,发布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回复件10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回复件10件,共计发布信息133篇。

3.大队微博账号与抖音账号已于2023年注销。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大队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2023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大队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审查、依法公开等相关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大队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不断丰富栏目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除门户网站外,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交警工作信息,2023年,公众号拥有粉丝量超过12000,覆盖面更加广泛。

监督保障情况

我大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权限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社会评议方面,大队持续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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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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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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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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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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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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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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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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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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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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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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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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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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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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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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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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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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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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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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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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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解读方式较为单一等问题依然存在。

下一步,大队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解读方式的灵活多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

2023年度,我大队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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