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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江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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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江西省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57号)精神我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从总体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三个方面对我乡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乡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通知》,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乡镇基层作用的发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我乡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我乡明确了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紧要信息报送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我乡通过兴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公开我乡工作动态、法规文件、人事信息和财经信息等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确保人民权益不受损害。我乡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板书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1月初至12月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18条,政策法规类439条,规划计划类14条,工作动态类160条,财政信息4条,其他类1条;通过手机报、电视台、现场访谈等途径公开信息56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乡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