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兴莲乡 > 年度报告

兴莲乡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兴莲乡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及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兴府办电〔20135号)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兴莲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多民族次数、原因、结果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20131231止。报告的信息发布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guo.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兴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7—5274110
  
一、概述
    2013
年,乡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同时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一是乡政府成立了以宣传委员为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建部门、各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确定了党政办公室为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乡党委、政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了政府办公室为责任部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和答复问题,负责制订各种计划、措施和制度。明确自我监督功能,随时检验自身的工作情况,遏制失误,避免错误,真正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1)、明确了我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对信息进行了梳理;按县政府的要求编制了《兴莲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上级规定更新我乡政府网站,做好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准备工作。

     2)保障措施具体有力,我乡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制度、检查评议制度、干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工作落实到专人,并设立了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处理各类举报并公布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形式
    截止20131231为止,2013年乡政府主动在兴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共604条。比上年增长2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3年乡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6类,其中:1、概况信息类37条;2、法规文件类396条;3、工作动态类81条;4、人事动态类9条;5、行政执法类1条;6、公共服务类80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横幅、黑板报、宣传单等传统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大力推便民服务代理站、农民服务不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便于广大群众更加便捷、快速、直接了解政府信息的有效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充分利用网络,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乡未收到要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0,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中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乡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乡未发生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改进的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二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监督力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

                           

兴莲乡人民政府

201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