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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莲乡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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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莲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011日至20101231日,如对本总结有疑义,请与兴国县兴莲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联系(地址:兴国县兴莲乡政府;邮编:342407;电话:0975274110;传真:0975274110;电子邮箱:xlxzfbgs@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兴莲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2、认真按照要求,编制《兴莲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兴莲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编制目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3、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兴国信息”网站上开辟的兴莲乡专栏直接链接,发布公开信息,同时开通信息公开专用邮箱,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0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92条,增长率达25%,其中概况信息22条,领导信息2条,政务动态信息151条,人事信息10条,公共服务信息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0年我乡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及历年来,我乡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中诉情况

我乡2010年度及历年来,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够,导致工作信息报送、公开不及时;

2、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3、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改善,现有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充实信息的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识,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