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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长冈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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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长冈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落地,我乡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乡的信息公开事务。构建起 “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职能办公室严格执行” 的责任体系,形成了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的工作格局。同时,选派专业素养高、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关信息审查流程,精心维护网络平台,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此外,还组建了职能部门信息员队伍,各部门及时报送应公开信息,经严格审核后向社会发布,有效保障了信息的全面性和权威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五公开” 信息发布情况:执行公开:本年度共发布 62 条执行信息,涵盖了政策执行的过程、措施、成效等方面,让群众清晰了解政府工作的具体推进情况,增强了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决策公开:2 条决策信息的公开,包括重大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管理公开:10条管理信息的发布,涉及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办事流程、监督方式等内容,便于群众对政府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促进了政府管理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服务公开:2 条服务信息的公开,主要围绕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指南、服务承诺等,为群众获取公共服务提供了便捷渠道,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结果公开:2 条结果信息的公开,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执行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检验,增强了政府工作的公信力。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重点领域:32 条重点领域信息聚焦民生关切,涵盖了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政策措施、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情况,让群众对关乎切身利益的事项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回应关切: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和群众诉求,及时发布 2 条回应关切信息,以权威、准确的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了社会疑虑,维护了社会稳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17 条相关信息的公开,推动了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升了政务公开的整体水平,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了更加清晰、便捷的途径。

)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的范围、不予公开的情形,使工作人员对实际操作有更加深入的理解。2024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部门具体办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审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核”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并定期开展自查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平台建设方面,我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基层建设。在乡便民服务中心打造了集 “政务‘五公开’、政务公开专栏、政务码上知、码上办以及政务公开专区” 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将政务公开与群众办事紧密结合,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能够轻松获取所需信息。同时,在各村积极推广政务 “码” 上知、服务 “码” 上办建设,通过扫码即可获取村务信息和服务事项,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的覆盖面,使政务公开真正融入群众生活,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考核制度,日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集中培训2次,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全面促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接收群众意见建议,组织社会评议,未发现有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淡薄: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存在 “等靠要” 思想,导致一些应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发布。

二是政务村务公开与服务工作短板: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部分公开信息不够详细、深入,难以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政务服务工作在便捷性、高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服务流程繁琐、办理时间较长等问题。

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滞后:部分政府信息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信息更新速度较慢,不能及时反映政府工作的最新动态和成果,影响了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力度与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克服工作松懈情绪,将其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来抓。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是持续加强学习与规范管理。密切关注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政策,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确保准确把握政策方向和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时限,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和规范性。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政务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深化宣传培训与公众参与。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利用社交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获取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关注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