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府发[2013]04号
长冈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我乡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我乡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认真学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学习市政府办公厅编印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参考文本,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等四个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开。
(二)明确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
(三)打造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我乡除了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还建立了政务信息宣传角,存放各种政务工作的介绍、办事指南等小册子,供公众取阅,有效地发挥了行政服务大厅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共发布公开信息275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98条,发展规划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46条,其他类信息(含人事、采购、通知等内容)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接待咨询投诉960余人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口头申请无;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没有及时将有关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不一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不高,宣传有所欠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长冈乡人民政府
201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