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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经济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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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经济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我委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兴国县政务网(http://www.xinggu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国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国县红门大道593号,电话:0797-5341696,邮编:342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兴国经济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为抓手,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面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能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在重大决策或重要文件制定前,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2.管理公开。一是部门职能,及时公开单位职能信息。二是结合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新、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三是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信息审核,确保内容发布准确、语言表述规范、公开过程可查。

(二)依申请公开

及时转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函〔2020〕1号),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1年,本级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各环节层层把关负责制,严把信息质量关口,先由业务股室负责人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了逐级把关、层层负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上级要求,完成信息公开平台改版,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度,我委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建立问政江西、问政赣州、12345平台转办件交办、督办、回访工作机制,按照即转即办、能办尽办、有诉必复的原则,做到第一时间交办、重点问题督办,确保所有转办件在3-5工作日内办理并进行回复。

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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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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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业务知识不全面。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计划,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家部委和省厅制定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开展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和专题建设,加强检查督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