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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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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年,我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力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联系城管实际工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得民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促进城管系统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推动城管部门改革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2015年,局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进行研究部署。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兴国县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相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局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的“三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相关室各司其职具体抓的“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宣传与培训。我局组织召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要求局系统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将公开目录中的内容通过政务网、公示栏、电视及新闻网站等有效载体及时公布于众,并广泛汲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

(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政愿望,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理解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条,全文电子化率约为100%。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占6%,机构职能类信息占2%,行政决策类信息占6%,工作动态类信息占78%,其他信息占8%。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公开了《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赣州市中心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江西省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规定》等相关文件。

2.内部管理制度公开情况。公开了《兴国县城市管理局党员学习制度》、《兴国县城市管理局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

3.动态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城管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增加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1.政府政务网站。在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对外公开城市管理的相关信息。

2.政务公开栏。在单位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将办案流程和审批程序上墙公开,方便群众及时快速办理相关手续。

3.其他渠道。通过大江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兴国报新闻载体,对社会进行信息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5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涉及对公民、法人收取及减免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需长期坚持、持之以恒、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未真正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还需要在实际执行中不断调整和规范,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政务公开载体传统、单一,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还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信息;三是如何根据信息的不同性质确定公开、不公开或是部分公开,如何具体妥善地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尺度把握不准;

七、2016年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下步打算 

今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政府要求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准,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为基本原则,不断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使政务公开真正成为党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政务公开工作的舆论氛围。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办好政务公开专栏,针对村民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不同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

(二)突出重点任务,全面扎实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凡是文件规定的公开内容一律要实行公开,防止政务公开表面化或搞形式、假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从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管理服务 对象和市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热点、疑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参政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

(三)强化方法措施,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把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度、时间、监督、薄册和档案等方面入手,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绩效考评制等基本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明确内容要求,严格政务公开的标准。在公开形式上,在公开内容上,坚持真实全面。根据县政府及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对以下内容规范: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事流程等依法行政需要公开的事项;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下拨经费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要工作及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各项政策执行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工作职责、为民服务承诺、廉政承诺等;群众关心的其他重点事项。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