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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供销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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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特编制兴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社在不断学习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了供销系统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活动和“三农”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供销社紧紧围绕依法、及时、主动、透明原则,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包括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1条,财经信息2条,工作动态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县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安全管理,按照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2024年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违反上级规定精神、错字漏字等明显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门户网站,抓好重要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单位基本信息和工作动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或其他专门网站内容数据一致。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二是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与法律意识,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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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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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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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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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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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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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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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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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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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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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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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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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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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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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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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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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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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足。下一步,县供销社将认真按照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任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及时高效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社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