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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供销社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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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兴国县供销社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报告统计数据截止到2013年12月。我社信息公开工作由人秘股负责,管理人员李冬华,联系电话0797-5322376。现将我社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 

  县供销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禄生,副组长:刘和宾,成员:雷兴霖、何平生、李冬华。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定了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1、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有:概况信息(县供销社机构职能、领导简历、领导分工和重要活动)、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信息。 

  2、公开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方式。 

  3、公开时限:县供销社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我社人员都能按时按要求参加。 

  (四)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保密局《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等法规和文件执行,做到了该公开的公开,该保密的保密,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没有涉及国家秘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领导信息6条,法规文件4条,政务动态30条,人事信息2条,公告公示1条,表彰奖励1条,年度报告1条,共45条,累计公开数量169条。 

  (二)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三)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2009年开始以来没有出现被举报、投诉等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1、公开的信息数量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提升,确保政府信息目标任务的完成。 

  2、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多参加一些业务培训。 

  3、要求全供销社的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量。 

  特此报告。 

                                                               2014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