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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供销社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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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社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报告统计数据截止到201112月,我社信息公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人员李冬华,电话5322376,手机15270669329。现将我社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概述

    (一)组织领导

     县供销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禄生,副组长刘和宾,成员:雷兴霖、何平生、李冬华。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定了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1、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有:概况信息(县社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信息。

 2、公开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方式。

 3、公开时限:县社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三) 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我社人员都能按时按要求参加。

(四)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保密局《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等法规和文件执行,做到了该公开的公开,该保密的保密,公开的信息内容没有涉及国家秘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领导信息6条,法规文件6条,发展规划1条,工作计划2条,政务动态26条,人事信息4条,年度报告1条,共46条,累计公开数量97条。

(二)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三)县社政府信息公开从2009年开始没有出现被举报、投诉等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1、 公开的信息数量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提升,确保政府信息目标任务的完成。

 2、 公开信息的时间还不及时,做到及时公布。

 3、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多参加一些业务培训。

 4、 信息公开安全密审查有待进一步规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

 特此报告。        

  201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