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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扶移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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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57号)精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办认真总结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扶贫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办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办明确了各股室、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增强扶贫工作服务意识。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了梳理归类,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公开,自觉地将各项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公开的实效性。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网、公开栏和报纸等新闻媒介,将有关扶贫移民的新闻信息、发展规划、决策程序及公告通告等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47条,政策法规类5条,规划计划类10条,扶贫业务工作类421条,其他类11条。今年,我办未收到扶贫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扶贫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办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扶贫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兴国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