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西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由兴国县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将在兴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联系电话:5322083)。
一、概 述
2015年,本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实施办法》确定的主要任务,紧密结合本县统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统计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201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兴国县统计局调整成立了相关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和计算站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相关股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局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四)《条例》学习宣传情况。一是依托兴国县人民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大型普查、调查活动,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督查等活动,通过召开各种统计知识培训班,统计年报工作会议,分发统计宣传资料,解读统计,宣传统计。四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本局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65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79条,统计数据信息166条;公布法规文件类信息17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其它有关文件89条;公布发展计划类信息1条;公布公共服务类信息3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15年,本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但随着政府对统计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及民众对统计知识的广泛普及,针对统计工作相关方面的咨询预计将呈现增长态势。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5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本局虽然在加大统计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统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本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统计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统计公开的探索力度,对确定公开的统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在网上公开。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本局将进一步提高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和目录备案效率。
七、其它说明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