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兴国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兴国政务》第2期)和有关文件要求,兴国县文广局公开发布201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14年,我局精心布置安排,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措施落实,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意见》要求,本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兴国县人民政府网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合理地确定公开内容。按照《条例》和《意见》的要求,兴国县文广局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以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全部进行公开。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由专人负责形成了常态化。
二是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及时、准确。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制定了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政务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股室和局属单位每月上报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截止到12月31日,在政府网站已主动公开信息545条,其他途径183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坚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免费资料发放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l.互联网。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中心网站,把局职能、服务事项、政策法规、投诉监督电话、工作动态等事项公布在网上,使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服务事项,获取服务信息,了解文广工作。
2.公开栏。在局机关院内醒目位置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服务承诺事项、为民办实事目标及各部门职能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3.宣传资料。印发了2000余份文化市场管理的相关宣传资料,并深入街道社区及农村基层发放到群众手中,营造了浓厚的政府信息公开氛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股室及各下属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我局还及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促进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深化认识,夯实信息公开工作思想基础
全系统上下还注重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不定期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以及中央、省、市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大家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民主意识,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夯实了思想基础。
(三)建立健全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证
一是扎扎实实地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便民服务的原则。确定局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并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或者咨询。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做到能公开的全公开。对文广系统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等情况,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项目,以及业务管理权限、办事条件、依据、程序、服务标准、完成时限、工作纪律以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分门别类,向社会全面公开,使群众办事有依据,投诉监督有渠道。政务公开过程中,注重向办理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经营许可证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业务工作延伸,对文化馆、图书馆、革命纪念馆、将军园管理处的免费开放工作进行公开,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提高行政透明度。
三是拓宽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效能。日常行政事务实行“全方位公开”,适宜内部公开的,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行政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板报、网络等形式,在公开栏中我们设置有公开监督栏,对办理事项的负责人及监督投诉电话进行公开,切实保证公开效果。
(四)注重管理,加强信息工作
1.按照信息公开程序进行公开,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过单位保密审查和领导审批。
2.信息公开做到全面准确。利用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公布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布单位信息。
3.根据《条例》规定,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
4.结合单位实际和需要,安排专人负责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切实方便群众。
5.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数量偏少;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5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加强本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增加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5年,围绕本局行政执法的职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针对《条例》实施以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