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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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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及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特编制2011年度文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文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305739

一、概 述

2011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本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形式、时限、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本局正式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本局主动公开的文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本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在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59条。其中:文化动态信息238条,广电信息5条,其他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11日至20111231日,本单位未收到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财政管理。因此,2011年本局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11231日,本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3、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尚待加强。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新工作,本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2012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加强本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增加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1年,围绕本局行政执法的职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兴国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