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兴府办字〔2018〕28号)要求,我局编制了《兴国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发布。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xingguo.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国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国县潋江镇长冈西路,联系电话:0797-5322965,电子信箱:xgxnyjbgs@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我县农业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热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及时发布各类农业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扎实开展。据统计,我局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523余条,其中通过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39余条,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12316农业信息平台公开政府信息94条;通过县政府网政务咨询等栏目回应公众关注热点9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分类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七大栏目公开情况:1.“概况信息”,我局公开有关领导信息2条; 2.“政策文件”,公开国家有关农业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等有关情况信息106条;3.“规划计划”,公开农业相关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等有关情况信息43条;4.“工作动态”,公开我局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统计数据等有关情况信息272条;5.“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公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政策文件及解读等信息13条;6.“财经信息”,公开我局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和“三公”经费等有关情况信息2条;7.“年度报告”,本年度公开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继续拓宽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工作职能、中心工作,聚焦公众关注热点和民生问题发布重点涉农信息。一是着重公开了中央一号文件、农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收购价格、农机购置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惠农政策相关信息;二是着重公开了生猪调出大县标准化示范场改造、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拨付、农业产业扶贫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项目的实施、经费使用等信息;三是着重公开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执法专项检查、粮食补贴和农民负担专项检查等信息;四是着重公开了国家、省、市和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文件和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公开了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进展情况;五是着重公开了我局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和2017年部门财政决算。
(三)信息公开渠道情况
为方便农民和公众及时获悉相关政府信息,我局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把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作为主要发布媒体集中力量做好;二是发挥“12316农业信息平台”和我局微信公众号受众的定向性,用该平台向种养大户、农业科技示范户和基层农技人员及时推送国家惠农政策、粮食收购价格、灾害应对等信息;三是通过县政府网政务咨询、公众信箱等栏目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咨询和投诉,加强与公众的交流和对公众关心问题的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要求公开我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稳步推进,重点热点信息公开得到加强,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有些局属单位不够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生疏、“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不强,有些民众关心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利用新媒体方面较薄弱,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还须完善等。
(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条例》的贯彻,严格落实执行好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严把审核关,杜绝错误信息、涉密信息上网;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宣传,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提高业务水平,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四是聚焦涉农重点信息,做好惠农政策、涉农项目、财政预决算等涉及农民利益方面的信息公开;五是要做好政务微信公众号运维,不断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和效果。
2019年2月25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2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