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二、办件类型:行政检查
三、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四、法律依据:《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五、办理机构: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六、办事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49号
七、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申请表》
3、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规划总平面附图(电子版);建(构)筑物工程还需提供建筑单体首层平面图(电子版及复印件各1份)。
4、提交《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技术报告》(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制作的电子版及复印件各1份)
八、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法定期限: 3个工作日
十、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办事流程:申请→受理→业务办理→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