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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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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

2015年,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公告制度,努力把司法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开放性,增强工作透明度。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内容: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公众关心可以公开的信息。其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260条、政务动态60条、公告公示16条、其它信息90条。
  (三)主动公开形式:

    1、建立网络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公众可通过专栏检索查阅县司法局网页就可查阅司法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2、通过公共查阅点。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纸质文本及目录、指南,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帮助。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五、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今后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县司法局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增强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确保应公开的信息能及时公开。         

附:兴国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兴国县司法局

2016225

兴国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2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6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2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单位负责人:曾庆良  审核人:姚秀萍  填报人:刘骥
联系电话:5322069      填报日期:201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