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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司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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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司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年,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公告制度,努力把司法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开放性,增强工作透明度。特编制2013年度兴国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逐步加大了司法行政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
)加强组织领导 
    2013
年度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保障,工作措施等方面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实。并指定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一年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原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编制新的目录,并及时更新。201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
)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申诉或投诉电话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效实施。
    (
) 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止,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同比增加37%

    2、主动公开内容: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公众关心可以公开的信息。其中,法规187条、规范性文件7条、工作计划5条、政务动态153条、公告公示11条、人事信息1条、表彰奖励3条、统计数据9条、年度报告1条、其它信息4条。

3、主动公开形式:利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五、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4年改进措施
    2013
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201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县司法局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增强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确保应公开的信息能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