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兴国县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通过兴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法制办)(www.xingguo.gov.cn)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国县人民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0797-5312909,邮箱:xingguofzb@163.com)。
一、概述
2011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发布程序、强化培训督查,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发布政策法规文件13个,发布通知公告42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2011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办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因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所以不存在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形式相对比较单一,网站成为对外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从而使公开的范围不广。三是对于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还不健全完善。为此,我办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法制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并与加强监督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
(二) 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 扩大宣传,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有效的对外服务和宣传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