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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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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民政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公开规定》)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民政相关信息予以公开,现就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内容。

一、概述

为认真落实《条例》精神,我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截止2018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局明确由一名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初步建立起职责明确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

2.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我局已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明确了拟稿人即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同时,参照县政府制订的工作规范,制定了本局的各项工作制度。
    3.加强学习培训。我局认真进行《条例》宣传教育,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812月31日为止,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426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35条,通知公告公示82条,业务动态类信息294条,其它类信息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民政局总体介绍,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民政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民政局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重要会议、民政事业发展、低保、救灾、优抚、老龄等工作的最新动态。

    5.人事信息。包括单位人员的进出、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公共服务。民政局有关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7.其他信息。除上述6类信息外,局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公共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总体来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为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17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法制性工作,工作量大面广,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的学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信息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此报告!

                                        兴国县民政局

                                      201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