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府办电[2011]11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编制工信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了县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 海
副组长:钟莲香、黄 晓
成 员:李方玲、刘满华、肖小琴、邓宜蒸、余拔贵、
钟兆云、韩兴平、胡德兴
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兴国县工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规定凡涉及行政服务项目和行政许可项目一律进行服务中心,并在行政服务中心工信局窗口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0年工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累计公开数量477条,增长率4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
2、法规文件
3、发展规划
4、工作动态
5、人事信息
6、财经信息
7、行政执法
8、公共服务
(三)信息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行政服务中心公开的形式。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依据赣财综[2003]12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经贸委“关于重新印发《江西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赣市府办抄字[2008]189号文件精神,规定水泥生产企业销售(含自用)袋装水泥(包括纸袋、塑料袋、复合袋等)按每吨1元的标准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含个人)按工程项目建设概算预计水泥使用量每吨3元(或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调整为10元。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更新信息不够及时。
(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管理,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二是规范程序,严格抓好完善关。三是按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兴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