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及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兴府办电〔2013〕5号)的要求,兴国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本报告,对兴国县发改委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报告如下。此报告同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gguo.gov.cn/)全文公开。
一、概述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持久稳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为我委服务社会的第一要务,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相关政府信息,我委切实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1、组织了宣传培训。
利用会议、专题培训班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务信息公开知识,并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等业务知识学习。
2、完善了组织体系。
为加强对全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进一步明确了全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1名副主任为负责人,委办公室是全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股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3、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
根据省、市、县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
4、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填报系统,对2012年以来的政务信息进行了梳理,及时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委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站中积极主动公开我委制定或获取的政府信息296条。对主动公开时效性强的信息,在信息形成之时即刻发布,其他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公开信息涉及县发改委及发改系统当年主要工作动态信息;组织机构及概况信息;办事指南及有关行政执法依据;规划计划;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类公文;公示公告。为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有效,我委设专人对信息进行定期巡检、认真梳理,及时补充更新等有效性维护。
在充分利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的同时,我委还积极联系各种新闻媒体,通报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和投资建设信息,发展改革思路及举措,以及与民众息息相关的价格收费信息等,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我委进行的社会经济建设及发展改革工作情况。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办事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在建设服务型、公开透明型政府部门中有了很大改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十分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公开申请方式(网站、邮箱、传真等),设专人接收申请和特别办理通道,确保及时收取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委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通过网上、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兴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信息公开。委办公室为受理机构,设专人每个工作日定时对多个申请来源进行查看收取。将收到的申请作为正式办理件,设立特别办理通道,严格按照依申请办理要求,进行登记、审查和答复。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属我委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在规定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网上回复或书面回复等方式,向申请者提供信息。对不属我委职责范围、不存在或不宜公开的涉密信息,我委及时回复申请人,说明原因或告知所属公开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均为免费。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又较好地服务了公众。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是需要公开的信息报送不及时,部分文件在形成过程中,对公开和保密的界定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委门户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如何帮助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缺乏指导,网站的检索和互动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兴国县发改委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