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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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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兴国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通过兴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ggu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7799087,邮箱:xgzx5322087@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情况。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县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调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一步充实人员,形成了由县政府办具体牵头、信息公开单位各自负责、监督部门督促推动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建立了上下协作、各负其责、整体推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根据今年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安排和人民群众需要,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府办字﹝2015﹞33号),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并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为兴国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完成情况。一是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由各部门对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调整情况,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目前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共321    项。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按时公开2015年度决算及2016年度预算,及时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及“三公”经费信息。三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土地征收信息、房屋征收公告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严格执行30天公示意见征求期限,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的公示。四是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完善各类学校基本信息、学区划分、录取结果等服务信息;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及时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信息、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卫生监督信息、医疗保险服务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及时发布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各项补贴申领及发放情况。整合各类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优待的办事机构、政策通知、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

2、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严格依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3、网站普查完成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对普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网站,及时督促其整改,问题严重的坚决予以关停,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通过普查,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稳步提升,加快创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

4、基础工作完成情况。继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基础工作。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今年以来,我县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1617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40021条。

(三)健全工作制度。根据省市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救济、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按制度办事、按流程运作。三是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从严审核,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四是完善政府公开信息报送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地送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公众信息查阅需求。五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继续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每年度对各有关单位的网站建设维护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效能考评并予以通报,促使各责任单位更加重视并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优化公开渠道,确保信息透明。进一步探索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政务微博等形式的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时效性和覆盖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监督机制。一是实行定期通报。由政府办信息信访科对各公开单位每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存在较大问题的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二是纳入绩效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由县效能办对全县各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年终绩效管理考核依据。通过检查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了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县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免费资料发放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16万条,加上之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7.92万条。其中,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6147条,兴国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万条,兴国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33条。发布政策法规文件173个,发布通知公告247个,发布办事指南314条;累计提供网上服务127项,其中可提供下载服务63项,可提供查询服务32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县通过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书面依申请公开    2件,涉及便民服务咨询、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方面内容。已答复件数为14件,已答复件中包括“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等。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对照中央省市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的统筹推进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下一步,2016年,我县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大对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着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时效性和实效性,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新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