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 > 年度报告

兴国县政府办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至201012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通过兴国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xinggu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5322087,邮箱:xgzx5322087@163.com)。

一、概述

2010年,我办不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确保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人事任免、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执法动态、公共服务事项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2、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执行《兴国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按照《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要求落实专人做好主动公开以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检查工作。同时,积极指导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制度,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乡镇和单位,责令限期纠正。

3、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如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按规定更新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真实或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我办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免费资料发放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86条。其中,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425条,兴国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61条。通过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涉及便民服务咨询、新农村建设等内容,回复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通过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涉及到便民服务咨询、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内容。已答复件数为2件,待答复件数0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均为0件;“不予公开”的件数1件,因申请公开信息涉及非本部门公开内容的范围而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强化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丰富内容。以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和行政执法领域为重点,拓宽公开范围。三是强化督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一一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