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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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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9号)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兴国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通过兴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ggu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5322187,邮箱:xgxzfbzw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推动“五型”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我县全力推进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财政、人事、重大项目、政府交易等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863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县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要求公示了指南和申请表;开通了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即群众可在政府网站直接填写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也可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填写纸质表格或通过邮寄纸质文件方式提交。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起,均已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17号)精神,编制并公开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其中县本级26个试点领域,一级事项数共155个,二(三)级事项数1477个;乡级23个领域,一级事项数共91个,二(三)级事项数305个。在县、乡、村三级政务大厅(中心、代办点)按照“五有”(有相对独立的场所、有统一规范的标识、有集约共享的功能、有重点聚焦的信息、有科学合理的制度)要求,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且运行正常、管理有效。

2.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明确了全县政府系统部门单位每月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任务数,由县政府办负责督办和通报公开情况,县信息中心负责监控信息发布质量。

3.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年清理规范性文件1个,即《关于停止执行有关文件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规定的通知》。

(四)平台建设

1.公开方式多样化。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兴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兴国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

2.网站集约化。依托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相关数据已完成迁移。

3.网站监管。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由县信息中心负责。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由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制定《兴国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入2020年度兴国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五型”政府建设考核内容,提高了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完善追究制度。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县通过“问政江西”、“问政赣州”、兴国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反馈渠道接收群众反馈意见,形成社会评议,对严重违规操作和不当操作的予以责任追究。2020年,我县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

0/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0

0

行政强制

0

0/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9

36042.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4

5

3

2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因政府网站老化,之前相关栏目设置不够规范,甚至出现栏目没有显示问题,导致部分单位未按类别公开信息,给群众查阅带来不便。此外,部分单位为完成信息公开任务,集中时间突击公开,信息质量较差。

(二)改进措施。依托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全面梳理相关部门单位涉及公开权限,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科学有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指导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质量,努力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政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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