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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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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主管退役军人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走访慰问、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烈士陵园纪念馆及散葬墓园建筑物建设维护与环境美化; 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的陈列展览;烈士骨灰的安放和保存; 烈士文物档案建立与保管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1年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兴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

编制人数小计2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参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1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8人,行政在职人数5人,参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3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小计10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746.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3.31万元,主要原因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定期增资;人员工资晋级晋档;2020年增加了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项目未列入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4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746.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6.63万元,主要原因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定期增资;人员工资晋级晋档;2020年增加了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项目未列入支出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0.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495.7万元,较上年安排增加62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43.7万元,资本性支出3.81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956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3.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6.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47.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4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9.7万元;资本性支出3.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09.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37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6.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3万元,较上年安排增加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1年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8.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9256万元:

项目名称:优抚安置资金

1、项目概述: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补助、春节八一慰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立项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及时发放优抚安置各项补助资金

5、实施周期:2021.1.1-2021.12.31

6、年度预算安排:845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落实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问题。

项目名称:退役安置补助经费

1、项目概述:退役安置补助经费

2、立项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安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及时发放退役安置各项补助资金

5、实施周期:2021.1.1-2021.12.31

6、年度预算安排:58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通过发放退役安置补助资金,保障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项目名称:涉军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

1、项目概述:涉军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

2、立项依据:赣府厅字【2017】12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3、实施主体: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及时发放涉军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

5、实施周期:2021.1.1-2021.12.31

6、年度预算安排:21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通过发放涉军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维护社会稳定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1.5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13.59万元,比上年增加1.94万元,主要原因

是:革命烈士纪念馆提升接待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5万元,比上年减少0.35万元,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

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

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聘用人员岗位补贴等费用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