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结果排名及拟接收安置岗位公示
为做好2023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组织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赣退役军人字〔2018〕8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发〔2023〕7号)文件精神,实行退役士兵“阳光安置”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我县2023年度21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结果排名进行公示。(详见评分结果排名表)。
同时,根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工作的请示》,县委编办结合工作需要及各单位编制情况,提出了2023年退役士兵安置岗位建议,经请示相关县领导审阅同意,将安置岗位反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21个单位28个岗位。省市安置部门下达央企拟接收安置岗位2个,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兴国县供电分公司乡镇供电所岗位1个,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赣州市兴国支行基层网点岗位1个。(详见岗位公示表)。经研究,现将拟接收安置岗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20日。
公示期内,凡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797-7177797
联 系 人:欧阳昔玲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11日